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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爱生命 远离危险 预防溺水(区文件)
来源: 蓟州区侯家营镇祥福庄 中心小学 时间: 2019-04-29 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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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爱生命 远离危险 预防溺水

——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

 

近期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,提醒各学校要汲取教训,时刻绷紧安全弦,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,确保学生安全,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。

1.要深入分析学生防溺水工作形势,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,要通过事故警示,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,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。

2.要根据学校驻地实际,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,通过校园广播、微信、国旗下讲话、班队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“六不”宣传,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。

3.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,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,尤其是在放学后、周末和节假日要强化家长(委托监护人)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,呼吁家长多陪伴孩子,看管好孩子。发放《蓟州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信》。

4.要会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学校附近河流、湖泊、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,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,设立安全隔离带、防护栏,做到及时发现险情,及时消除隐患。

5.学校主动报告属地政府,调动乡村社区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,加强日常巡查,形成联防联控机制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、常备不懈,确保一旦发生险情,能高效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。

6.完善防溺水安全预案,落实安全责任制,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,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,对缺课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,并掌握去向;要安排教师定时有效地巡查附近水域,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和游泳。

【珍爱生命】预防溺水--安全常识

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,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一、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

私自下水游泳;

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

擅自下水施救。

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蓟州区全体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。

二、珍爱生命,远离危险

1.不要私自在河边、湖边、水库边、水沟边、池塘边玩耍、追赶以防滑入水中。

2.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,特别是中小学生如果去游泳必须带好救生圈,并在家长陪同下到安全合格的游泳池游泳。

3.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,因为钓鱼蹲在水边,水边的泥土、沙石长期被水浸泡,而变的很松散,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,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,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。

4.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,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。

5.到公园或湖上划船必须要坐好,不要在船上乱跑,或在船舷边洗手、洗脚,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、也不能超重,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。

6.在坐船时,一旦遇到特殊情况,一定要保持镇静,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,不能轻率跳水。

7.如果出现有人溺水,应懂得科学求救而不鲁莽行事,应该向就近的大人求救或拨打110报警,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发生。

三、游泳安全警示“四不去”

没有大人的陪同不去游泳;不去陌生的水域游泳;

擅自与同学结伴去游泳;未经老师和家长同意不去游泳。

四、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及自救

1.抽筋:水温过低或游泳时间过长,都可能引起抽筋,发生抽筋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,不惊慌。

2.一般处理办法: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,应马上停止游泳,立即上岸休息,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。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,且自己无力处理,而周围又无同伴时,应向岸边呼救,千万不要慌张。

3.在水中解脱抽筋的方法:主要是牵引抽筋的骨肉,使收缩的肌肉伸展和松驰。具体的解脱方法如下:

1)手指抽筋时,将手握成拳头,然后用力张开,这样迅速交替做几次,直到解脱为止。

2)一个手掌抽筋时,另一手掌猛力压抽筋的手掌,并做振颤动作。

3)小腿或脚趾抽筋时,先吸一口气,仰卧在水上,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的脚趾,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,另一只手压在抽筋一侧肢体的膝盖上,帮助伸直,就可以得到缓解。如一次不行,可心连续做几次。

4)大腿抽筋时,吸一口气,仰卧水上,弯曲抽筋的大腿,并弯曲膝关节,然后用两手抱着小腿用力使它贴在大腿上,并加振颤动作,最后用力向前伸直。

溺水的急救

特别强调: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,不能冒然下水营救,应立即大声呼救,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,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:“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。”这也是我们学校为什么要强调学生去游泳要由家长带领的原因。

 

附: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 

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:

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春季以后,天气逐渐变热,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,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,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

私自下水游泳;

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

擅自下水施救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
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。

祝您的孩子平安、健康、快乐!

 

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

2019423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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