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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的通知
来源: 蓟州区侯家营镇祥福庄 中心小学 时间: 2020-08-04 浏览:

关于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镇乡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幼儿园

教育部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天津市教委等相关文件规定:凡年满6周岁(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。各小学、幼儿园要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,确保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。

对适龄残疾儿童,教育部已启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,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要求,确保我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:

1.对重症1、2级残疾儿童不能随班就读的,由育才学校办理学籍,住址所在地学校给予送教服务;

2.对残疾等级3级及以下的残疾儿童,在住址所在地小学办理随班就读; 

3.对所有适龄儿童,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应安置尽安置”要求,各直属幼儿园、直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和镇乡各级各类幼儿园(含民办托幼点)暑期后不得再接收满足上学年龄的幼儿,如私自接收,教育局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。因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,由家长提出延缓入学申请,报送教育科和幼教科审批后,酌情安排属地幼儿园接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教育科   幼教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7月24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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